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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“食福”习俗 :共享新年福气******
(新春走基层)闽南“食福”习俗:共享新年福气
中新网漳州2月1日电 (张小惠 黄文庆)2月1日上午 ,农历正月十一,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梧桥社区檀林社热闹非凡,村民们早早起床杀“福猪”,随后陆陆续续挑祭品到福山上祭拜,上福山 、分“福肉”“福汤”,以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,共享新年福气。
闽南“食福”习俗。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据龙文区开漳圣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建生介绍 ,“‘食福’这个民俗活动一年一度。相传公元670年,开漳圣王陈元光祖母魏太母驰援陈政 ,正月十一 ,魏太母途经荒无人烟 的檀林时 ,曾在福山上宰杀生猪设坛祭天祈愿。天公拜完之后剩下来 的肉,就分给围观民众吃 。”
“后来一支陈氏族人从北溪迁移到檀林后 ,便延续魏太母 的做法 ,并继续以农历正月十一为期,在福山祭天祈福 ,并将煮熟的咸肉及肉汤分给族人 ,取名‘食福’ ,也叫十一福 。据传,闽南的‘食福’习俗便是从这里衍生出去 的 。”陈建生说 。
闽南“食福”习俗 。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如今,每年正月十一,檀林社都会举办一年一度的“食福”民俗活动 。其间 ,村民将“福猪”引上福山 ,宰杀 、煮成咸肉后,切块分成多份。祭天后 ,连同4口大锅里的“福肉汤”分发族人以及自愿参加祭祀 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,一来祈愿国泰民安、共享福气 ,二来也是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父亲陈政 、祖母魏箴。
据悉 ,檀林正月十一“食福” 的民俗活动已于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(完)
(文图 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 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